我租了一间门面,但我的门面是转了别人的,花了一万七,签了转让合同,再和房主签了新合同,现在我装修又花了一万。关于新合同违约的问题,我是这样写的:合同期间,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伍仟元。 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没有考虑很多,以后房主真的违约了,那我只能获得伍仟元的赔偿?那我的转让费和装修费就打水漂了。违约的话,转让费和装修费也没写,那我能得到这方面的赔偿吗?
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法律对于违约金并没有什么数额上的限制
违约金的作用在于违约方给予守约方合理的补偿。
《合同法》114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所以你无需担心,即使对方违约了,你仍然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金,以赔偿你遭受的损失,这样才能充分的保护你的权利。
既然合同是这样写了,双方又签字了,这就是有效合同。那么,一旦出现场违约时,当然是要按合同履行的。 但应该说这五千你也不定能得到。因为违约金一般的标准应该是合同标的的20%,那么,一万七的20%只有3400元了。 转让费应该租金,你在使用中已经消耗掉了,到合同到期归零,没有损失可言;装修费是你自己为了经营和使用的自我行为,不能找房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