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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水管爆裂,屋内无人在家,装修损坏,物管有没有责任

  有几个问题,想请高手帮忙解决一下。 1、我是2007年7月装修完,2007年7\8两个月入住,从9月开始到今年12月底没有人居住。我的物管费交到今年9月份(交的全额)。请问这段时间内没有居住,物管费也需要全额交纳吗? 2、今年初回家查看发现水表无故转动,家里无人居住但有13吨的水费,向物业反映了此情况,物业没有仔细查明情况,于是把水表总阀关了并请物管帮忙观察一下,物管没给过任何回答。
  结果后来发现是水管有裂缝,请问物管有没有责任? 3、12月中旬要求物管将总阀打开,几天过后邻居发现家里溢水告诉物管,物管通知我们说家里涨水了。请问:物管对此有没有管理上的疏忽?(因为清洁工每天要打扫过道,如果溢水应该先通知我们) 4、打开地面发现,进水管裂开一条15公分的缝。
  而且该进水管在墙体下面(入室水管没换过)。请问:这种情况该由谁来负责?。

全部回答

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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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管费需要全额交纳。 2、责任以进户水表划分,表前为物业设施,表后为个人所有,进水管表前破损且无人为扰动,责任为物业,物业负责维修并赔偿漏水及维修过程给业主个人带来的损失。 3、水表转动并发生水费,如果个人对表后水管未更改或移动,漏水责任可以找物业,如果个人对表后水管有更改或移动,损失业主个人承担。

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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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和物业关系不大了,即使是精装修商品房,在验收时你认可后,再出事也属于自己范畴了,如是自己装修的,百分百是自己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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