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有两个或以上的答案是正
到底惯性是什么?量度物体惯性大小的物理量是什么?这个问题看来有点大
摘录一篇文章的部分内容,共同学习
1 大家知道,惯性是物体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一个物体,只要不受外力作用,原来静止的就会一直静止下去,而原来运动的则会一直作匀速直线运动。 这里的问题在于:惯性是否是物体的性质?依据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任何物体均具有惯性。因而,看来惯性不是被研究物体的性质,因为这一性质是一切物体所具有的,也就是说它与物体的个别特征无关。因而,惯性只能是存在的一个特征,是被研究对象周围的环境在此对象上的表现。 换一句话说,它是存在于物体周围的一种条件,一种约束。
二十世纪初,德国数学家诺...全部
到底惯性是什么?量度物体惯性大小的物理量是什么?这个问题看来有点大
摘录一篇文章的部分内容,共同学习
1 大家知道,惯性是物体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性质。一个物体,只要不受外力作用,原来静止的就会一直静止下去,而原来运动的则会一直作匀速直线运动。
这里的问题在于:惯性是否是物体的性质?依据牛顿第一运动定律,任何物体均具有惯性。因而,看来惯性不是被研究物体的性质,因为这一性质是一切物体所具有的,也就是说它与物体的个别特征无关。因而,惯性只能是存在的一个特征,是被研究对象周围的环境在此对象上的表现。
换一句话说,它是存在于物体周围的一种条件,一种约束。
二十世纪初,德国数学家诺特尔证明了:空间平移对称性导致动量守恒、空间转动对称性导致角动量守恒、而时间均匀性导致能量守恒。
事实上,物体的惯性是时间均匀性与空间对称性的必然结果。因而它与个别的特殊研究对象无关。惯性不是个别存在物的性质,个别存在物只是惯性的显现者,惯性的本质与个别存在物的特性无关。从而我们就不能用反映个别存在物性质的量(例如质量)来测度惯性。
因为惯性作为存在的一种显现,并无大小可言,它只是存在之状态的表达。
2 “质量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这个论题,在几个角度去看都是错误的。第一,质量不是物体惯性大小的量度。个别研究对象的质量与其所揭示的惯性毫无关联。
因为这两者从数量上来看是一对无穷大的关系,从内容上来看是个体与存在的关系,在它们之间,人类的理性不可能找到逻辑上的因果链。第二,“物体(的)惯性”这样的说法缺乏依据,因为惯性不是物体的性质。物体只是作为惯性的表现者而存在的。
第三,“惯性(的)大小”这样的说法也缺乏依据,因为惯性没有大小,惯性只是存在的一种表达方式,一种特定状态的显现。第四,既然惯性并无大小,我们也不可去进行量度,事实上,任何一本教科书上也没有指出惯性与质量的函数关系,因为这一函数关系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的一个虚假的逻辑推测,谁也不能证明质量与惯性成正比或不成正比 ,更不能得出它们之间的比例系数,因为这些关系均是虚假的。
因而,物理学界流传的物体的惯性等于它的质量只是人们一个随心所欲的错误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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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题而言,说说我的观点:
A。某路段的机动车限速
限速的目的是在发生险情时,给驾驶员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制动距离,能在发生碰撞前停下或采取合理的措施避让。
这里分两种情况,一是险情发生地点离车距离很近,速度过快导致在驾驶员没作出反应之前已经到达,事故不可避免,与惯性无关;二是有相当的距离,驾驶员在紧急制动后,由于车的初速度过快,刹车距离很长,导致事故发生。
在驾驶员松开油门踩刹车时,车已经不能从发动机获得动力。尽管惯性与车速大小没有关系,但在【车失去动力后仍要保持继续向前,却是由于惯性】。限速主要针对第二种情况。
B。系安全带
系安全带的目的是在紧急制动时,由于车速突然降低,但人由于惯性要保持原来的速度作匀速直线运动,导致人的运动速度大于车的运动速度,发生相对于车的位移,撞向车窗或前方座椅子,甚至冲出车外,造成伤害。
C。车靠右行
车靠右行只是基于人们的习惯制定的交通规则,显然与惯性毫无关联。
D。保持车距
本质上与A没有区别,都是为了保证能在一定的距离内让车停下来或采取合理措施避让。
安全车距与车速是直接相关的,而在失去动力后仍保持继续前行正是由于惯性
所以我选:A。B。D。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