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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问题?

我们单位是一家国有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20%的股份,现准备转让所持股份,要国资委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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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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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文的人333您好: 关于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 所以,是否需要国资委批准关键是你们公司准备转让多少。如果转让不到该上市公司5%的,按照你们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如果达到或是超过5%的,就需要国资委同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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