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土地承包纠纷

我承包了一块土地,期限是十年,但现在只过了三年?对方要收回?我将得到什么赔偿?依据什么法?

全部回答

2008-08-31

0 0
    土地承包属于合同行为。对方提前收回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你的损失,其中可以包括给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今后几年利用该地可以取得的收益。
   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和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

2008-08-31

39 0
关于赔偿要看使用用途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