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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能否卖,夫妻一方死亡

夫死亡,有六个子女,妻可否卖房屋房产证上是夫的名字六个子女中有两个已经死亡,已经死亡的两个子女均已离婚.死亡的两个子女一个有一女,另一个有两子.如果要卖房屋,是否需要六个子女及其相关继承人的放弃书?或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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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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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妻子有一半的房子。 在有遗嘱、遗赠的前提下,随遗嘱、遗赠执行。若没遗嘱,则妻与子女共同按份继承,已故子女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即妻得到二分之一乘以六分之一,即为十二分之一的房子加原来自己所有的二分之一,共计十二分之七的房子 若房子为夫的个人财产,则全部为遗产 在有遗嘱、遗赠的前提下,随遗嘱、遗赠执行。
    若没遗嘱,则妻与子女共同按份继承,已故子女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及妻有七分之一的房子 在上述的情况下,妻买卖房子都需要和子女商量,除非夫留有遗嘱,将房子全部给妻子自己所有 。
  

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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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死亡,房屋的一半(另一半是妻子的财产)为其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六个子女和妻子继承(若其父母还健在,其父母也有继承权)。 两个子女已经先于丈夫死亡,那么由先死亡的两个子女各自的孩子代位继承丈夫的遗产。
  
   如果妻子要卖房屋,是需要经过子女和相关继承人的同意的。然后卖了房屋后,应按继承份额与他们分卖房所得的钱。子女及相关继承人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遗产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0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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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死前没有订立明确的遗嘱,确定房产的继承人,那么夫过世后,妻就是该房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拥有房产的全部所有权。如果想卖房,首先要做的是过户,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妻名下,然后再按照正常手续出售房屋。子女是无权干涉的。 当然,如果考虑到家庭的和睦和子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子女商量也是可行的,不过,子女在法律上无权干涉母亲如何处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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