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达人,关于我辞职的问题,我先介绍一下我的情况:
我在目前的公司工作2年了,属于高科技技术工作,合同签的是3年,当初签署了培训协议和保密协议。
这个培训协议是,我第一年的多数时间都是被公司培训的,公司请了一位院士级的老师,这个协议上写的是,如果赔偿,=我的薪水 X 培训月数。
另外还有一个违约金,是5000元。
我现在想辞职,因公司规模比较大,有成熟的法律部门,专门打官司的,我担心我提前辞职被公司起诉。
在去年10月的时候,(新劳动法颁布前)我一个同事辞职了,他跟我的情况差不多,(各个方面,个人能力,公司看重程度,还有合同,都很相似,我比他还多了一个培训,去北京接受一个国际培训,但是这次没有签署培训协议)但是他处理的方法不好,跟领导层闹僵了,最后打官司输了,赔了10W元。
但是我心里很疲倦了,在这里很累心,非常非常厌倦这份工作,只想回到家,安静的想想,思考下接下来的路。
我想请教各位,按照新劳动法,我的这种情况是否有几率不赔偿就可以离职走人的?我今天比较冲动,提出辞职意见了,现在比较忐忑,求教各位,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