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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老人生前遗嘱没有公证,房产无法过户,说是要到法院办理后才行,不知如何办,是何过程,请专家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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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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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可见,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方式。除“公证遗嘱”外,其他形式的遗嘱不用公证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有在其他继承权人对此遗嘱有异议却不能协商解决时,才应该到法院解决。
   。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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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老人的遗嘱没有争议,房产也没有其他争议人的,就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及其它继承人的协议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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