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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七岁的儿子犯事打伤别人,父母要负责赔偿吗?

赔偿后刑罚会轻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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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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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如果法院判决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金应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分别判处的,不能相互抵消。

2005-04-13

305 0

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赔偿跟处罚没有关系。

2005-04-13

321 0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被伤害者造成的损害赔偿由伤害者赔偿,如果伤害者属于未成年人且没有个人财产的,由其监护人赔偿,如果伤害者有个人财产的,损害赔偿从个人财产支付。你的小孩故意伤害他人,且未满17周岁,如果也没有独立生活及个人财产的话,你们作为他的父母即监护人当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故意伤害案件,审判实践中,如果积极赔偿被伤害者经济损失的,一般都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且你小孩是未成年人,也是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只要你孩子未造成对方重伤以上的话,又满足了对方的民事赔偿要求,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2005-04-13

323 0

我国刑法规定年满16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从轻处罚。如果法院判决附带民事赔偿,赔偿金应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承担)。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分别判处的,不能相互抵消,但是法官会根据态度和赔偿情况减轻处罚的

2005-04-13

296 0

要包赔的,只要原告满足了条件,罪过就轻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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