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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法律题如何回答

• 案例: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限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三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但甲公司此时的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此行花费的费用2000元不得而诉至法院。 • 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 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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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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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 而本案例中,甲公司通过电视的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限10天。  已经具备了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甲公司)、标的(某型号汽车)、数量(100辆)价款(15万元)、履行期限(10天)等合同的具体内容,表明了出卖的意图,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因此,该广告应当属于要约。 当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诺时,甲公司却无货可供,是为甲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公司由此发生的财产损失。 。

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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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答案恐怕不对吧? 甲公司的广告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20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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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公司的广告是否为要约,为什么? 是要约,标的确定,价格确定,承诺时间确定. • 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 乙公司支出的费用应由甲公司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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