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怎么算?滞纳金是什么意思?
滞纳金是什么意思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滞纳金就是指针对不按纳税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是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可以按滞纳的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也是税务机关或者是债权人对于逾期的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重要的措施。 同时,纳税人还有扣缴义务人如果说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是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之外,还需要从滞纳之日起,也可以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按照相关的规定,滞纳金一般具有法定性、强制性还有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的法定性一般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还有其他的团体都是无权私自设立的。强制性一般就是指滞纳金的征收一般是由国...全部
滞纳金是什么意思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滞纳金就是指针对不按纳税的期限缴纳税款或者是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可以按滞纳的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也是税务机关或者是债权人对于逾期的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重要的措施。
同时,纳税人还有扣缴义务人如果说没有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是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之外,还需要从滞纳之日起,也可以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按照相关的规定,滞纳金一般具有法定性、强制性还有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的法定性一般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的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还有其他的团体都是无权私自设立的。强制性一般就是指滞纳金的征收一般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一般指的是滞纳金是对于一些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根据相关的滞纳金的以上的特点,滞纳金一般是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的,同时,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就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的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说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那么扣缴义务人都要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缴纳之外的,可以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照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各国的法律对于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是一致的,大体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种就是损害赔偿说。也可以认为,税收债务也是一种重要的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等到清偿期届满时,如果说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会给债权人带来一定的损失,也是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者是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
第二种就是行政处罚说。一般可以认为,滞纳金一般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没有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方面的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一般会认为,滞纳金是具有惩罚性,滞纳金也就是罚款。第三种就是行政秩序罚说。
依照此说,滞纳金就是对纳税人的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行为。如果说按照这种理解的话,那么滞纳金和罚款在实际上也是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到税收附带债务也是没有合理性可言的。第四种就是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
滞纳金主要就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的赔偿,但是同时也是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说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相关的人员还应该要加计利息。实际上,滞纳金和利息也是从来不会同时开征的。
滞纳金应该怎么算呢?延期缴纳的预缴税款应该如何加收滞纳金呢?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应该要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的20日内作出的批准或者是不予批准的决定。
如果说是不予批准的,应该要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一定的滞纳金。等到预缴税款之后,还可以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一般是不适用《税收征管法》中的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没有按期缴纳税款但是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等到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是也不可以向纳税人计退利息;等到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相关的税务机关要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一定的收滞纳金。 滞纳金怎么计算 一般来说,一些未按期预缴税款是否应加收滞纳金实践当中,企业的所得税还有土地增值税等多个税种都是需要预缴的,至于如何适用滞纳金的问题,税法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仅仅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企业没有按期预缴所得税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虽然说国税函中的〔1995〕593号文件,作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还是比较低的,但是作为国家的税收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税务总局,也是依照税收管理权限有权对于有关的预缴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制定解释性的文件,并且,有关的具体规定和现行的税收法规特别是一些与新《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是并不抵触,其中的合法性也是不容置疑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