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交通事故的立案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交通事故的立案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全部回答

2018-07-14

0 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 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 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  发现当事人有其 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和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 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 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 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 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立案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现场勘查。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现 场勘查是第一步,也是对事故性质进行确定的关键性工作。
  现场勘查 的目的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借此确定事故的地点是否属于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之内,查明损害后果是否是由于当事人的过 失违章交通行为而导致。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满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并不具备立案处理的权利。
  其次,立案要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 表》,这表明在得到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后才能展开进一步的 调查和处理,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时,必须通过刑事 侦查手段进行处理;当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时,将不会采用上述手 段。
    因此,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报案后要对当前的情况加以了解,并 非所有的报案都会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立案处理;如果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未能立案,也不应予以纠缠甚至上告,否则只是浪费时间, 为事故调查增添障碍而已。
  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通知的要求,联系上主管事故的部门或机关,在主管部门或机关的配 合下开展调查工作,从而将后续问题妥善处理好。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