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地方及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呢?

基层、地方及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呢?

全部回答

2018-02-27

196 0

     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具体来说,就是从本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当日起,至下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止。  在特殊情况下,经工会委员会提议,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
  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任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规模较小,工会会员也比较少,其工会基层委员会的任期应当相应短些,可以为三年;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工会会员也比较多,经常开会,从人力、财力上也会付出很多,工会的任期可以是五年。
    同时,基层工会的任期也要考虑本单位党组织的任期,尽可能与之相衔接。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当然,如果需要,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的任期问题。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任务日趋繁重,法律明确其任期年限,有利于基层工会委员会对任内工作作出整体部署,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期目标;同时,有利于保持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也使《工会法》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有了法律依据。
     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包括县、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