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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购买二手住房须提供哪些资料?

镇江购买二手住房须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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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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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提供本人及配偶个人资料,共同购房的父(母)子一并提供。 1。借款人及配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配偶为军官或士兵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配偶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港澳台侨胞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审核回执。(本市共同借款人中有一方在异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异地汇缴证明); (3)信用查询承诺授权,银行查询并打印信用报告; (4)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2。子女 (1) 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的,提供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 (2)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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