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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继承权

我的父亲过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我家有4个子女..老大和老二是父亲的第一任妻子的女儿..我和我姐是父亲第二任妻子的孩子...就我一个儿子..但是老二从小被人抱养了...如果要分财产的话..老二是不是有份呢?如果父亲的遗嘱上写明儿子不能继承他的财产..那儿子就没有权利继承了吗?如果没有立遗嘱的话...又是怎样分的呢?遗嘱上没有写到的财产又是怎样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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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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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的母亲还健在,不涉及遗产继承问题 如果已经去世,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首先确定继承人,父亲与原配妻子所生子女是继承人;与二婚所生子女是继承人;二婚妻子带来的子女,如果在二婚时,子女尚未成年是继承人,已经成年的不是继承人。
   在这些继承人中,都有平均分配遗产的权力 其中二哥被别人抱养,并办理了过继手续的,则不参加遗产分配 上述分配原则,应在本人没有遗嘱分配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分配。如果本人有分配意见,或者立下遗嘱,按照遗嘱办理。
   供参考。

20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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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二被抱养(收养)后就和新生父母没有关系了,不再享有继承权.(但也有例外的,如没办理收养手续,或没和收养他的父母一起生活,还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 2\如父亲在遗嘱上写明儿子不能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儿子就没权利继承. 3\如果没立遗嘱的话就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 4\遗嘱上没有写到的财产也适用于法定继承,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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