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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问题

我1983年在吉林省吉林市出生,我出生时和母亲一样都是农业户口,而父亲是非农业户口,1984年土地承包时,村上以父亲是非农业户口为理由,没有给我和母亲土地承包经营权。 请问,这样的做法有法律依据么,我和母亲是否应该拥有土地。 本人新手,10分献上!

全部回答

20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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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集体经济组织就是村或村民组。你们只要有本村的农业户口,就是本村的村民,就有资格承包到本村的土地。 村里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对于这种情况,你们可以向乡政府申请,请求给予解决,如果乡政府不给解决或解决的不公平不正确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200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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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北方狼的意见,只是:1984年以来你和你母亲一直没有得到土地承包权吗?距现在已经是23年了,如果真的到法院诉讼,恐怕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建议还是尽量走行政解决的路子,去找乡政府或是县政府吧。村里的做法显然没有依据,是错误的,可你们要求权利也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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