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杏林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的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2008-3-5
承办单位名称 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办证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夫妻双方户籍在本区的,由女方户籍地管辖。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区,且常住本区的,由常住地管辖。
3、属空挂户(常住地不在户籍地的),由女方户籍地管辖;女方户籍地为厦门市外的,由男方户籍地管辖。
4、其他管辖不能确定的,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管辖。
办证需提供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近期免冠夫妻合照、婚育证明、孕检证明等。
办证程序 1、怀孕前持所需材料向镇(街)计生工作机构登记...全部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2008-3-5
承办单位名称 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
办证依据 《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办证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夫妻双方户籍在本区的,由女方户籍地管辖。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区,且常住本区的,由常住地管辖。
3、属空挂户(常住地不在户籍地的),由女方户籍地管辖;女方户籍地为厦门市外的,由男方户籍地管辖。
4、其他管辖不能确定的,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指定管辖。
办证需提供材料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近期免冠夫妻合照、婚育证明、孕检证明等。
办证程序 1、怀孕前持所需材料向镇(街)计生工作机构登记、领取第一孩生
育服务证;
2、镇(街)计生工作机构接到申请后,作如下处理:对证明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当场发证并登记造册,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发证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送证上门,或委托村(居)委会送证上门。
领证人员名单应在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书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5、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免费办理
备注 具体可咨询所在镇(街)计生办。联系电话:灌口镇 3870033;后溪镇 6262833;集美街道 6069645;侨英街道 6155221;杏滨街道 6280200;杏林街道 628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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