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知识产权

请问棋牌类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就以大家熟悉的“强手棋”为例,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 ·私自复制“强手棋”的棋盘及相关道具、规则手册等等,并在网络上公开销售; ·根据“强手棋”的规则,自行设计制作类似的棋盘及其相关道具(比如改成以中国古代跑商为背景的游戏),修改相关的规则,并在网络上公开销售; ·将“强手棋”的棋盘及相关道具、规则手册等等的电子模板(简单说,其他人下载这个模板后可以着手复制公“强手棋”)布在网络上。

全部回答

2007-09-01

0 0

首先,我们首先应明白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法产生的权利。著作权所保护的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应当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2、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3、表现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 由此可见,棋牌类作品是一种智力活动的方法,应当不受著作权的保护。 一家之言,希望大家批评指教。

2007-09-01

55 0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从这一规定上看,很难说棋牌类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建议,你以其新颖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保护。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知识产权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知识产权
房地产法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