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合同期未满辞职

我在一家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已经做了八个月。合同上都写有帮我办理社保医保,有加班费的,可是现在都没有给交保险,而且7月有开始加班,总共上了237个小时。公司也没有给我加班费。我提出离职并要求马上走。公司不肯。他要求我提前三十天。现在闹的很僵,我怕到时两个月的工资都没有。(我发工资是在26号)。去告我怕证据不足,因为我们上个月忙有时考勤卡没打。当时老板说没关系。现在家里又有急事。我想现在就走这个月工资也不要了。不知这样行不行。望那位仁者帮帮我。

全部回答

2007-08-31

96 0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你若不这样做你不仅违约而且与法不符了。 单位应当给员工上保险,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也《劳动法》规定的,只要你能确定这一点,则是单位违约在先,你可以以此为由随时提出辞职,不受前边所说的三十天的限制。 对以上问题如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