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闯民宅殴打妇女至两处轻微伤是非法侵入民宅加故意伤害罪?
没有构成轻伤,一般以非法入侵住宅罪处罚。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所谓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是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后仍不退出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即未经主人同意。
没有正当理由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生活安宁,或者主人要求退出,入侵者拒不退出的行为。 所以可以追究行为人的非法入侵刑事责任。补充:不能定故意伤害罪(也就是你说的殴打)。因为没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轻伤以上)
。
可以定性为治安案件。其次,非法入侵住宅罪的主体的普通主体。只要16周岁以上的人犯本罪的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楼上说的亲属关系并不能阻却犯罪的成立。当然非法入侵住宅罪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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