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买卖挂牌股份是如何成交的?
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转让系统收到代理买卖机构的定价申报和成交确认申
报后,验证卖方股份转让账户和买方资金账户,如果卖方股份余额或买方资 金余额不足,股份转让系统不接受该笔申报,并反馈至代理买卖机构。
股份 转让系统收到拟与定价申报成交的成交确认申报后,如系统中无对应的定价
申报,该成交确认申报以撤单处理。
股份转让系统对通过验证的成交确认申报和定价申报信息进行匹配核对。
核对无误的,股份转让系统予以确认成交,并向股份登记结算系统发送成交 确认结果。多笔成交确认申报与一笔定价申报匹配的,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匹 配成交。
成交确认申报与定价申报可以部分成交,具
体情况:一是成交确认申报
股份数量小于定价申报的,以成交确认申报的股份数量为成交股份数量。
定 价申报未成交股份数量不小于1万股的,该定价申报继续有效;小于1万股 的,以撤单处理,如定价申报卖方股份转让账户中该股份可转让余额为零,
则该定价申报继续有效。
二是成交确认申报股份数量大于定价申报的,以定 价申报的股份数量为成交股份数量。成交确认申报未成交部分以撤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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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上市和普通IPO都是境外较为常见的上市模式,只是国内A股市场 还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