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老师没收了,说要期末才还
你可以去起诉老师,看老师怎么处理。
老师是为了你好 ?你上课看手机 ?学习能好吗
那应当不是没收。没收是指夺取财物所有权。 而老师此举是为了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控制使用权,出发点是好的。
《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侵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
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你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比如手机损坏等。 同时《教师法》没有“没收或扣押学生财产”的权力。并且《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
你可以维护你的权益,但还要说一句,学校有相关的规定,尽量不去违反就不会产生诸多矛盾,毕竟学校管理也不容易啊
不知道您上的什么学校,您可以直接向校长直接反映,并保证以后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如果校长也支持你们政教主任的做法,那您就可以直接告知他您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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