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应考虑哪些因素?
企业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不断发生损耗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的价值。在企业财务会计中,折旧是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
如果已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期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也可以用该资产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数量来表示。
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时,主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该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该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
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该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又如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又称“生产基数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工作小时法、定率递减法(又称“余额递减法”)、偿债基金法和年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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