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剪*** 2017-01-17 12:59:37 举报
根据财税字[1994] 020号规定,对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 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 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的因退休后返聘取得的收人,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