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
请注意::::区别好销售商品、安装、销后服务三者之间的联系,一般销后服务是单独核算的属于营业税所得,至于销售商品和安装就要具体分析区别是混合还兼营业务拉。
混合销售是指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而非应税劳务则是指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不是同时发生在同一个购买者身上。
对混合销售是依照纳税人的经营主业来确定的,也就是说不是根据某笔合同中某一笔收入来确定!如果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简单的说就缴纳增值税的工业或商业企业),这样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就应该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混合销售
,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按劳务类别征收营业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认定标准是:年货物销售额要超过50%,非应税劳务不能超过50%。
按照现行的流转税制的规定,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两税并立,就意味着某种行为一旦确定为征收增值税,就不征营业税,反之亦然。
而在实际经营中,纳税人除了主营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中华人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这句话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经营的劳务与货物中包含应税的和非应税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无法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而不征收营业税。
应税劳务与货物,即税法规定要征收税赋的劳务或货物。
[展开]
卖些发饰什么的可以挂在墙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