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办?我认为法院把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错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 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实践中,如果认为自己并 不满足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却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纠 正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 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 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 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 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
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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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