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车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车船使用税标志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载客汽车,划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4个子税目。其中,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
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
载客汽车各子税目的每年税额幅度为:(一)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二)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三)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四)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所以企业如果购置了车辆,船舶,就需要缴纳车船使用税缴纳依据是根据车辆类型来定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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