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购房时这些费用应该由我出吗?
你好!其中的配套费3750元/户,这是应该在房价里包含的,不应该重复支付!有些开发商另外收取,这是不合法的!
月如西子镜:你好! 如果你和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国土勘测费104.3元、配套费3750元/户是应该又开发商交的。
现在由于国家自从2004年8月31日开始紧缩土地供应而导致房子紧俏、稀缺,因此只要 房子、价格合适,就不要考虑这些费用谁交的问题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时间、精力去和开发商理论。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