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税的申报问题
真是搞不懂,你的两个问题非常矛盾,下次不要这么提问好不好? 1、房屋、厂房出租是有出租方纳税,房产税是按租金的12%来纳税,土地使用税是按面积来纳税,单位税率各地不一样。 2、如果租赁的厂房再次出租,那再出租者不需要再次缴纳这两个税。 3、如果承租方承担相关的税款,那这税款只能作为承租者的所得税后的部分承担,就是说不能作为承租者的税前扣除内容。
(一)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一般来说,租用办公楼房,房产税是由出租方承担;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因此,如果是租用办公楼房,其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缴纳。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发生租佃纠纷或租用的楼房在土地使用权方面有纠纷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由使用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