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通风系统合理可靠。(2)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和反风设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产要求,无超出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 矿井必须每年进行1次瓦斯及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4)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控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检查评定内容有以下十一大项:(1) 通风系统。(2) 局部通风。(3) 瓦斯管理。
(4) 井下爆破管理。(5) 通风安全监控。
(6) 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7) 瓦斯抽放。(8) 防治自然发火。(9) 通风设施。(10) 综合防尘。(11)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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