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基本原则是是什么?
平等:三个方面。自愿:体现了民事活动的基本特征。公平:强调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诚实信用:贯穿于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合同终止后。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注意与自愿原则的关系。
2.熟悉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 现行合同法只调整狭义的合同。有些合同虽称之为“合同”或“协议”,但却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如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婚约、收养合同等)、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和政府间协议等。
注意判别哪些是不受合同法调整的。3。了解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