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保胎?
流产按照新的医学观点是自然淘汰的过程,它可以去劣存优,达到少生优生。但对盼子心切、久治不孕的患者,一旦怀孕后出现流产的先兆,就应慎之又慎,采取恰当的措施,既不姑息养劣,又不盲汰优良。
保胎必须是在胚胎存活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胚胎存活的指征是早期妊娠反应存在,尿妊娠试验阳性,血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阳性,患者症状好转或消失,如腹疼减轻,阴道流血减少或停止,早期B超检查有胎芽发育及胎心反射,子宫随妊娠月份增大,妊娠12周后可观察到胎动,羊水平面随妊娠月份增大。
并要多次连续检查后,确定胎儿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