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收入如何审查?
金融企业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出于市场推广、争夺客户等目的,许多金融企业出台多种手续费减免优惠。这些优惠项目,金融企业往往不进行会计核算。但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上述手续费的优惠措施属于金融企业将劳务用于捐赠,在所得税申报时应作销售处理。
审查中应一方面注意收集金融企业优惠业务宣传信息,这些信息一般是向社会广泛宣传有相当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可以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要求金融企业提供相关的数据统计,以完善视同销售收入的审查资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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