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购房人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发现质量问题,这里的交付使用之后,是指办理了交付使用手续之后,可以是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前,也可以是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备之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与使用时间关系不大,主要是设计和施工原因造成的,因而,只要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属于主体结构的问题,都可以申请质量部门认定,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均可申请退房。
二是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而不是一般性的质量问题。房屋质量有很多种,一般性的质量问题主要通过质量保修解决,而不是退房。
三是必须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重新核验,以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结论为依据。
这里的质量监督部门是指专门进行质量验收的质量监督站,其他单位的核验结果不能作为退房的依据。 四是对给购房人造成损失应当有合理的界定,只应包含直接损失,不应含精神损失等间接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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