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能否处分被监护人的房产?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 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 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监护人在 行使监护职责时不能侵犯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因这套房产属于你儿子个人所 有,所以你前妻不能处分这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