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赔?被保险人没有及时通知保险人?
根据《保险法》第21条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 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的除外。
因此,对被保险人没有及时报案的理赔问题,只要被保险人不是“故意”或“重 大过失”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都应当理赔。即使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保险公司也 只是对不确定的部分免责,而且保险公司不经过通知也知道的话,就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