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去捕了人家的鱼20多斤,被警察抓走,会判刑吗?
一般不会,具体要看“捕”的鱼的价值和行为所在地区。你朋友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盗窃“行为,盗窃行为要构成犯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程度;构成犯罪才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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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上述规定,要构成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刑),最低的立案标准也超过1000元(各地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讲,20多斤鱼价值不会超过1000元,具体要看鱼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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