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校女教师,诱使男学生发生了关系,会有事吗?
你们之间的行为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法院不会受理该案。 如果都是成年人(你当然是成年人,你的学生也是成年人?),你和他的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如果不是在旅馆等公共场合,也不属于治安案件。但你们的行为不值得提倡, 因为你的学生已经有 女朋友,所以,你们的行为是不道德的,不应当发生的
你放心,在刑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他女朋友在吓唬你。
这是道德问题,与刑事法律无关,因你们是成年人,且双方出于自愿,所以不用担心。在道德上,如果此事公开可能会受到舆论的遣责你能承受吗?还有可能受到单位的行政处理哦!另外这现象只是个例的话也没问题,如果是经常性的问题就严重了,至少构上治安处罚了。呵呵!
如果他是成年人 在法律关系上,没什么问题。 在行政上,你可能会得到处分或者处理。
既然你用的是“诱使”,那至少你的不对多一些。
你也可以告那个人强奸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