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怎么做账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超过两万?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的减免税 ,应由应交税费科目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因为减免税所得不是经营所得,不应计入营业利润。 具体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相关规定 《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的通知》(财会〔2013〕24号)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销售的与正常的分录一样,只是税金这个再做一个分录,借:应交税金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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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续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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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因而,贵公司如果是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如果是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您好,会计学堂邹老师为您解答目前为止没有听说有期限规定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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