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在外地施工,如何进行财务核算和申报纳税?
一建筑企业跨省承接工程,是商住楼,财务核算仍在机构所在地。因承接工程施工期超过180天,建筑企业在施工地办理了税务登记。施工地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按月申报纳税并报送财务报表,但因企业财务核算均在外省,收入成本费用均是由经办人带回机构所在地,交财务人员核算的,且报表是总公司的大表,反应不出承接工程的直接经营情况。且施工地税务部门要求提供账簿凭证,以检查财务核算是否健全,对不健全的要核定征收所得税。
请教建筑企业应该如何做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税务部门要求建筑企业提供经营报表、帐簿和记帐单据的做法是否合法,有无超越其管理范围?[展开]
火***
2006-01-12 15: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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