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法院要求你出庭作证,证人可否拒绝?
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证人是不可以拒绝法院的要求的.在中国,任何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这个规定在事实上并没有强制力.
证人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安全保障权
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充分陈述权
人民检察院必须保证证人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
3、核对笔录权
询问证人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4、证件知悉权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5、
侵权控告权
证人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二)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作证的义务
证人应当客观、如实的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诬告陷害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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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证人是不可以拒绝法院的要求的.在我国,每个公民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这个规定在事实上并没有强制力.
已经经过公安机关作过笔录。则如果没有法律上所规定的可以不出庭的理由,不能够拒绝出庭作证。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证人有权利拒绝的。 证人的作证是自愿的,不能强迫!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这是其一; 其二;证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作证,可以不出庭,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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