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房屋拆迁安置和房产有关。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原则上,公房拆迁安置,对象是现在的合法承租人(胡居住人),曾经居住过的人可能很多,时过境迁,现在没有居住权,应当不属于安置补偿对象。
房屋拆迁安置与房产有关,而你大哥既不对该房子拥有所有权,又没有户口在该房子内,仅仅因为曾经在老房子里住过,就想当然的想分一杯羹,未免也太可笑了。 无论当年房子是如何分配的,从当年的1978年私房拆迁至今已经35年了,即使牵扯继承纠纷也早已超过了最长20年的时效。 根本无需理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