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缴2005年至2011年的取暖费
1*** 2012-09-20 22:13:05 举报
建议咨询具体律师事务所,个人觉得没有资料说明都是不合法的。
提供证据,引用法律,只要合法,坚持权利。
直接打市长电话,看这帮无赖能奈何谁
不补交。。。
“补交从2005年至2011年的取暖费”,这一作法是无理要求。 2012年开始采用一户一阀供暖,应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