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进口货物什么情况下需要补税?
需由海关监管使用的减免税进口货物,在监管年限内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需要补税的,海关根据该货物进口时间折旧估价,补征相应税款。除不可抗力外,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海关监管货 物损毁或者灭失的,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 当承担相应的纳税责任。
纳税义务人在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间,有合并、分立或者 其他资产重组情形的,应当向海关报告。 按照规定需要缴 税的,应当依法缴清税款。按照规定可以继续享受减免税 待遇的,应当到海关办理变更纳税义务人的手续。
纳税义 务人在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间,有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 他依法终止经营情形的,应当在清算前向海关报告,海关
依法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缴税款予以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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