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煎得的由来是什么啊
孟子 《告子上》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不为也。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
,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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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故意设置出这么一个条件的.
孟子`阿`
随便吃一样你就饱了,傻子
如果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来自于孟子 《告子上》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
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我记得是高中书上的一篇文章)
如果是“煎”,那我不知道,因为熊是受保动物,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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