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禁止从事哪些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
扩散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类:(1)食品生产经营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 食品的工作。(2)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
(3)在公共场 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这里所说的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馆、
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 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 (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4)托幼
机构的保育、教育工作。(5)美容、整容等工作
。(6)直接从事化妆 品生产的工作。(7)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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