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因为私房的产权证遗失
我注意到,你的问题是补办产权证遇到问题,不是不能补办,而可能是时间及有关手续的问题。而你真正要解决的是,办理拆迁手续从而获得拆迁补偿。
前面的几位网友回答只是按常规的办理方法,可能不能解决你的问题。
那么,根据重庆市现有的政策,你完全可以尝试绕开补办产权证,而直接办理拆迁手续,达到自己的目的。 当然,我相信你的产权一事是真实的,这是前提条件。
渝国土房管发〔2004〕37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规范主城区城市房屋拆迁中房屋权籍管理的通知》一文中,对没有产权证也能够办理拆迁留出了空间,而且,拆迁人也能为被拆迁人办理补偿安置后,按此文件有关条款,实现房屋产权的注销。
> 其中有“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的,房屋产权产籍监理部门可根据被拆迁人对权证遗失的书面说明办理注销手续。”
显然,在房屋产权管理中和拆迁的矛盾中,官方也要为顺利拆迁打开绿灯。
那么,如果你的产权没有争议,也能通过其它材料证明你的产权,相信拆迁单位会积极配合你实现,从而减少一户拆迁难题。 所以,你完全而不必在一棵树上吊死。绕开房管登记部门,直接与拆迁单位想办法来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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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根本就不用花钱找什么熟人的!
楼主只要在当地小区或街道办事处亦或者村上开一个证明就行了,证明你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即可,你房子总有门牌号的,只要在证明里写明你房子的门牌号和你本人的关系就行了!
花钱找熟人是传统中国人一惯的伎俩,其实没有必要!
楼主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规章制度、各种政策也都是人搞出来的,并不适合于每一个人,而就目前中国的很多的法律法规,亦不适应于N多上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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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询产权登记档案,复制并请档案提供部门盖章证明确认;如果有困难,也可以请公证处进行公证。
1、尽快想办法补办,这是最好的,最好找熟人帮帮忙想想办法,有熟人好办事,可能会快一些。 2、实在不行,找管理部门先出一个证明,证明产权问题。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
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收取产权证工本费。 市房管局答复:
一、备件申请: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
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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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