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支挂帐及帐户问题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企业职工借款,应根据借款单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和出纳都要进行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xxx人
贷:库存现金
报销时
借:管理费用等
借:库存现金(报销金额小于借款)
贷:其他应收款—xxx人
贷:库存现金(报销金额大于借款)
出纳根据借款金额或还款金额记账,只记现金日记帐,如果报销金额等于借款金额,出纳就不再记账。
1、原来的会计对员工的跨月借支款都没有挂帐处理,现从我接手后我想按正规的挂帐来做,但是我不理解,如果不是跨月的借支款一般都是由出纳这边直接处理,但如果是跨月的则将借支单交由会计挂帐,但是挂帐后,借支人如何对帐呢?是不是由借支人直接和会计对帐?但是如果出现,报销原始发票大于借支款或少于借支款时,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挂帐处理,借支就和会计对帐。
报销时原始发票大于借支款你要补差额给报销人,如果原始发票小于借支款时,你要给你写一张收据,证明收了钱。
2、我们单位有两个帐户同属日常经费开支的,其中有一帐户需做报表交财政局(此帐户
的使用情况),这种情况,我将银行存款分开做日记帐,但是现金帐则合在一起做,因为性质相同,同是现金使用,但是这样不便于做报表,请问,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吗?
我觉得你们只能这么做,到月底时才更好。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