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国家对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有没有限制性的规定?
从全国层面的法律法规来看,至少我们还没有发现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公摊面积的比例由合同当事人来进行具体的约定。其实早在2002年石家庄市第一次举行房展会的时候,我们就曾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过消费警示,提示大家在合同中不要只约定总的建筑面,一定要对公摊面积的比例做出约定,以免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没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也并不意味着公摊面积就可以随意的发生变化,因为民法还有一个诚实信用原则,开发商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如果公摊面积过大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话,开发商还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另外我个人认为,如果说在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体房屋户型设计已经确定,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当初的设计进行,不能再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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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建议购买时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