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涉税事项处理存在差异有哪些呢?
部分涉税事项处理存在差异:
1。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
税法则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发生的亏损,按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入投资方的投资损失。
税法则规定已经发生的投资损失才能在税前扣除。
3。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改建支出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并根据固定资产所属类别提取
折旧。税法则规定已经提取折旧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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